黄洪:依法经营 加快转型升级 努力开创发展新局面
一是全面总结“十一五”以来我省保险中介发展与监管工作,深入分析当前保险中介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研究“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面临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明确要以转型升级作为今后保险中介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三是部署下一阶段保险中介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保险中介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刚才,十二家机构的负责同志进行了经验介绍,都讲得很好,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现在,我代表广东保监局讲几点意见。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保险中介工作成绩斐然,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呈现新变化
“十一五”以来,广东保险中介行业经历了很不平凡的改革与发展历程。全行业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改革创新,保险中介业务较快增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功能作用逐步发挥,呈现出中介发展与保险发展相统一、市场建设与服务大局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至2010年底,我省共有各类保险专业中介机构688家,比2005年增长262.11%,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5021家,比2005年增长66.43%;共有保险中介从业人员19万人,比2005年增长88.12%;保险中介渠道实现原保费收入1112.43亿元,比2005年增长285.51%,占全省原保费收入的90.36%;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资产7.98亿元,比2005年增长211.72%。今年受宏观经济紧缩政策的影响,保险发展整体乏力,但我省保险中介渠道实现原保费收入621亿元,同比仍增长5.22%,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势头。
(一)“十一五”时期我省保险中介发展的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我省保险中介发展经历了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希腊债务危机蔓延导致的欧洲、美国的主权债务危机等重大经济格局调整;经历了雨雪冰冻、严重暴雨洪涝、强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经历了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历史事件;经历了交强险制度的实施与改革、“见费出单”模式的转变、赔款批退实名转账的推行以及查处分离、审批分离等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在外部形势巨大变化、行业环境深刻调整的情况下,全体保险中介人员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克服重重困难,办在敢一件件大事,取得了改革发展的辉煌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思想大转变的五年。一是科学发展理念初步树立。保险中介机构发展理念逐步从过去主要靠广铺机构、人海战术等单纯追求规模的外延扩张,转身现在更加注重专业、技术、人才、诚信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的内涵式发展。二是经营理念深刻变化。保险中介机构做大做强理念不断深化,通过专业化服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信息化、规模化提高销售服务水平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通过集团化实现内部资源有效整合,切实提升实力。三是大局观念显著增强。保险中介机构规范经营、做大做强的同时,将注意力放在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保险需求上面,行业大局意识逐步提升。四是服务意识明显提升。保险中介机构更加注重通过产品创新、渠道创新、信息技术创新等方式来提高服务水平,靠优质服务取胜的意识不断增强。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市场大发展的五年。一是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底,我省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73家(其中代理217家、经纪18家、公估38家),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415家,分别是2005年的2.53倍和5.06倍,初步形成了一个多成份、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广覆盖的保险中介市场。二是优胜劣汰发挥作用。近五年来,我省涌现出泛华、华康、美臣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保险中介机构,同期共有36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退出市场,占历年退出法人机构总数的97%。三是地域分布更为广泛。五年前,我省还有多个地市没有专业中介机构。如今,我省全部地级市都设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珠三角地区有的保险中介机构已将分支机构下延至乡镇,比如东莞市镇区均设有专业中介机构服务网点。四是行业组织建设取得突破。2010年,在广东保监局的推动下,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标示着广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保险中介行业有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实力大提升的五年。一是主渠道的作用更为突出。2010年,广东保险中介渠道实现原保费收入1112.43亿元,相当于2005年的3.86倍,占广东原保费收入的90.36%。各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公司与外资公司高度重视中介渠道建设,成立专门部门管理中介渠道业务。二是资本实力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底,广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资产总额达到7.98亿元,是2005年的3.12倍。国际风险投资基金会公司非常重视广东保险专业中介行业发展前景,多家专业中介机构以各种形式得到解决了风投基金的注资,其中有的已确立上市融资的规划。三是人才基础逐步夯实。截至2010年底,广东共有保险中介行业人员19万人,其中,保险营销员16.39万人,是2005年的1.91倍。全省所有保险营销员参与继续教育,其中80%以上通过了继续教育的网络测试。四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教训,逐渐形成了多种适合中介机构发展的特色经营管理模式。五是社会影响日益扩大。我省保险中介行业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参与重大社会活动。在广东轨道交通建设、广州亚运会等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中都留下了中介机构的身影。中介机构以专业优质的服务,赢得了企业与政府的信赖。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业务大拓展的五年。一是大力支持经济建设。如捷诚公估为广东省城际高铁、核电站及中海油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公估服务,有效支持了地方基础工程建设。二是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如中人经纪积极协助东莞市政府做好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民心工程”,以优质的保险服务减少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居民医疗保障。三是积极参与风险管理。如江泰经纪广州分公司积极参与广东省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建设,促进广东省内旅行社责任险的全面推广;北京联合经纪广州分公司推动了全省校园方责任险的普及,这些工作都得到解决了卫生、旅游、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四是积极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如金丰代理与TCL集团开展全面合作,在风险排查、风险转移、风险评估、理赔时效处理等方面为TCL集团提供综合性保险服务,帮助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五是主动介入司法纠纷。如民太安公估、泰诚公估、佛山兴禅公估等作为省市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以公平、公正、负责的态度和专业技术,认真处理法院委托的保险纠纷案件,其专业服务水准得到解决了相关法院和原被告的好评。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创新大推进的五年。一是创新经营体制。泛华保险集团通过引入国外风险投资,并在纽约纳斯达克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实现规模化和集团化。二是创新渠道建设。神华代理积极探索区域代理人制,实现保险产业链资源更高效的整合。三是创新服务方式。万诚代理探索建立“保险连锁超市”模式,中人保险经纪推出“保单体检”特色服务项目,东莞佳誉联合70多家4S店为投保客户提供免费救援和酒后代驾等特色服务。这些服务都得到消费者的充分认可。四是创新产品开发。广州大童保险代理充分发挥保险中介贴近市场、了解消费者的优势,与保险机构联合开展新产品开发及保单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和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五是创新科技建设。美臣保险服务集团大力建设保险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整合呼叫中心、互联网、移动通讯技术、营业厅等创新服务手段,有效提高销售服务水平。
“十一五”时期是保险中介监管大变革的五年。一是监管思路与时俱进。由事后查处的被动式监管,转变为事前规范、事中预警、事后查处三者并举的主动式监管。二是制度建设敢为人先。陆续在车险兼业代理、保险营销员管理、专业中介机构银行账户、风险排查、市场退出、专项审计等方面出台了多项制度,走在全国的前列。这些制度多角度、全方位规范了经营行为,压缩了违法违规的空间。具有广东特色的中介监管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三是监管方式大胆创新。不断创新现场、非现场检查方法与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对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广东保监局对66家中介机构开展了检查,共罚款939.97元,吊销11家机构业务许可证,处理高管人员共32人。特别是广东保监局先后严肃查处了泰阳年正保险代理和五丰保险代理公司保险传销案件、财商人生保险代理公司销售境外保单案件、“安康人寿”假机构假保单案件等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很大的社会反响和较好的社会评价,也得到了中国保监局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四是率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案件隐蔽性强、调查取证困难的现实,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地打击了保险中介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五年来,我们先后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3次联合发文共同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向公安、税务等部门移送案件9件次。联合执法已经成为中介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监管的权威性。
回顾这五年来改革发展的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保险中介的发展要认清形势、把握市场、真正做到按规律办事:一是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科学发展,才能实现保险中介行业做强做大。二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大胆探索新思维、新模式、新路径,才能实现保险中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合规经营这一基本底线,在规范中发展,才能实现保险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四是必须坚持服务至一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服务能力,才能焕发出保险中介行业的强大生命力。五是必须坚持政策扶持这一有力保障,内外并举大力营造环境,才能不断夯实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的新特征
过去的五年,我省保险行业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作为保险行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中介行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经营管理持续优化,功能作用日益突出,社会影响逐渐深入。与五年前相比,我省保险中介行业呈现以下新特征:
第一,科学理念初步形成与经营导向仍不成熟并存。五年来,我省保险中介行业逐步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大多数保险中介机构意识到,要在市场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必须要改变依靠股东、人情等传统模式,必须要更注重专业、技术、人才、诚信以及商业模式,必须要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综合竞争力。但知易行难,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导向离科学发展理念相距甚远。一是总体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好市场的特征、问题、趋势及规律,对生存发展的路径缺乏深入的思考。二是自身定位存在偏差。成为保险公司的附属,专业不突出,服务跟不上。三是利益导向思想过于严重。在生存压力下,过于考虑利益导向,容易出现见利忘义情况。四是“短、平、快”观念大行其道。缺乏长远规划,成立时就打算靠某一个大项目或帮保险公司过单,赚点“快钱”,发点“横财”,导致企业经营规划先天不足,后天乏力。
第二,行业实力有所提升与发展能力仍然偏弱并存。五年来,我省保险中介行业开始主动参与行业运行规则的制定,主动探索特色经营,主动形成代理、公估、经纪为一体的大中介、大服务。但从总体来看,全行业生存发展能力还很薄弱。一是规模过小,缺乏与保险公司的议价权。大多数保险中介机构自有业务的规模较小,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中介服务费,保险公司业务政策不断调整,保险中介机构生存空间日渐缩小。二是创新不足,没有形成自身的商业模式。大部分中介机构缺乏紧跟市场的嗅觉,并未深入挖掘市场,有效整合资源以满足保险消费都需求,不具有创新的商业模式。三是适应力较弱,无法满足规范发展的政策要求。大部分保险中介缺乏核心竞争力,在监管政策法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部分中介机构无法适应政策转变,生存压力加大。
第三,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与体制机制仍待完善并存。五年来,我们有效地实施分类监管、区域监管、整顿汽车流通企业等措施,加大打击“六虚”问题、销售误导问题,中介市场秩序逐步好转,虚假批单、虚挂应收基本杜绝。但同时,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中介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与老问题交织在一起,解决难度很大,必须要标本兼治。一是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对中介机构股东背景、经营目的等了解不多,中介机构退出前检查的制度仍有待完善。二是市场评介机制尚未形成。对市场上的中介机构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尚未形成扶优限劣的政策导向。三是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机制松散。保险中介与保险公司没能从功能互补、资源互用的角度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模式。四是市场竞争机制有待健全。非法集资、传销等新问题出现,过单洗手续费、销售误导等老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也破坏保险中介以及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
第四,内控建设初显成效与管理水平总体偏低并存。五年来,广东保险中介机构在较低平台上起步,资本市场力量实现组织形态和经营机制的历史性飞跃,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但从总体看,保险中介的管理水平仍然偏低。一是企业组织形态落后。长期以来,部分中介机构处于家庭族式管理阶段,甚至就是一人企业、夫妻店,无法肩负科学管理、长远经营的历史使命。二是企业内控制度缺位失效。近几年,保险中介主体数量快速增加,股东背景也是千差万别,内控制度缺失、内控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会计出纳混岗、公私不分家、银行账户串用等违规现象相当普遍。三是企业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大部分中介机构受自身的资金和技术实力限制,业务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潜藏着较多的风险隐患。
第五,改革创新有所进展与专业优势仍不突出并存。五年来,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些代理公司通过建立电话销售、复合营销等创新模式,成为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网络平台。一些保险经纪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成为社会风险管理顾问。还有一些公估公司建立标准化定损报价平台,为促进公估市场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从总体上看,多数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并不突出。一是产品不熟悉。部分保险营销员和代理机构不能准确理解保险条款,形成了销售误导风险。二是立场不公正。部分公估机构业务来源于保险公司委托,以保险公司名义查勘,丧失第三方的公正立场。部分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由于利益导向,误导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行业信誉。三是技术不到位。一些代理、经纪机构未能就客户需要提供多方位、多层次服务。一些公估公司缺乏技术,估损水平甚至低于保险公司。
第六,中介人才总量壮大与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并存。五年来,广东中介市场在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等三支队伍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中介从业人员队伍数量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保险中介人才建设的形势并不乐观。一是人才引进机制缺失。保险行业本来对人才的吸引力就偏弱,保险中介机构由于缺乏自身的品牌、资金、技术等优势,更难吸引优秀人才,只能通过相互挖角来引进人才,反而加剧了中介人才市场的混乱。二是人才培养力度不够。很多中介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业务上,没有以人为本,根本不重视员工培训工作,不重视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中介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三是人才激励方式短期化。没有为从业人员设计职业生涯规划,过于注重销售业绩导向的激励,使人才对行业缺乏归属感。
上述情况,是保险中介行业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必然现象,不仅广东存在、在全国也是普遍存在的。究其根本原因,是保险中介发展滞后于保险市场整体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需求。
二、正确把握“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发展形势与任务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十二五”时期。在“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也是矛盾和问题凸显期,更重要的是,“十二五”时期是保险中介行业全面转型的关键期。在这一时期,全行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利用当前所面临的有利条件,克服种种不利因素,深刻把握发展规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实现全面转型。
(一)正确认识面临的机遇,要把握各种有利的条件。一是经济总体形势的持续向好,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我省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态势,经济结构深入调整,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社会财富和居民财富不断积累,成为拉动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二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谐社会及幸福广东建设将逐步深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最低工资金标准的适时上调及职工工资翻番计划的逐步实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渐加速、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初现等形势变化,将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的保险消费需求。三是广大人民群众风险和保险意识的提高,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提供有利的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保险中介功能作用的认识逐步深入,对保险中介行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也逐渐认可。四是与保险机构合作广度及深度逐步拓展,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开辟广阔的空间。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机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保险中介机构不断加大与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风险管理、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产销分离、查赔分离”的大趋势日渐凸显,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五是保险监管方式的转变与监管力度的加强,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将“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集团化改革,积极推动专属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公司的建立和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以及完善产险销售人员统一持证上岗制度,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保险专业中介市场退出机制、保险中介业务发票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引领保险中介行业逐步走向科学发展的道路。六是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较为充分的市场竞争,为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保险中介行业的市场规模、组织形式、品牌经营等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广东保险中介市场已经初步具备了资金、技术、人才、经验等方面的良好基础,转型升级的现实条件基本成熟。
(二)正确认识面临的挑战,要估计好各种复杂的困难。一是从国际形势看。国际金融市场起伏不定,导致危机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未根除,欧美部分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有愈演愈烈之势;粮食、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依旧在高位波动,通货膨胀在全球呈现蔓延之势;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复苏进程。这些因素都给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世界经济增长带来不确定性。二是从国内形势看。去年以来实行的旨在抑制通胀的稳健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同时,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保增长”与“控物价”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调控的“两难”问题。此外,还有一些情况和苗头也不容忽视,如外经贸易发展形势仍不乐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降耗压力很大,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三是从保险机构来看。在外部环境复杂、国家政策调整等背景下,今年以来保险公司业务增长普遍乏力,部分产险公司仍高度依赖车险业务,10家产险公司车险占比超过80%;部分寿险公司业务过度依赖银行渠道,新单业务出现大幅下滑。业务增长乏力的原因主要还是保险机构自身的因素,也就是部分保险机构见事迟、手段少、能力差,经营管理策略跟不上宏观经济形势的剧烈变化。四是从保险中介来看。尽管广东保险中介行业规模快速扩大,实力明显增强,但是经营管理模式高度同质化的恶性竞争现象并未改变。目前,在近300家保险中介法人机构中,每年业务收入不到100万元的有136家,占50%;亏损的有157家,占57.51%。
(三)正确认识面临的任务,要确立好转型升级的方向。一是深刻认识转型升级的客观必然性。当前,我省保险中介市场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转型升级是“十二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转型升级的落脚点在于确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走上专业化、产业化经营的新道路。若转型成功,则我省保险中介市场将取得至少二十年的长期发展与繁荣;若转型不成功,我省保险中介市场会陷入长期低迷。大家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统一思想,坚定转型升级的决心。二是深刻认识专业化服务是转型升级的基本路径。明确保险中介行业在保险市场中特有的定位,只有定好位,才能谋好事,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一个定位不清晰、方向不明确的中介机构,是很难取得长远发展和稳健经营的。保险中介机构要建设自身的品牌,树立诚信专业的形象。保险代理机构要努力成为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平台,保险经纪机构要努力成为全社会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公估机构要努力成为公正专业的损失评估专家,要努力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专、人专我精,做出自己的特色。三是深刻认识改革创新是转型升级的根本动力。保险中介机构要在市场上求得生存,靠的就是改革创新。在当前保险中介市场发展面临何去何从的关键时刻,更要用改革创新的思想、改革创机关报的精神以及改革创新的气魄来推动转型升级。保险中介机构要积极介入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管理、理赔服务等各个流程,突破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以优质服务替代劣质服务,以创新驱动替代价格驱动,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渠道,开发新市场,形成新模式:可以加强资源、渠道的整合和变革,成立中介企业集团或横向联合体;可以利用自身的渠道及网络优势,发展成为保险公司的专属中介机构;可以充分利用了解市场需要的优势,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保险产品。四是深刻认识加强监管是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广东保险市场发展的实践证明,严格的监管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当前,保险中介市场还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中介行业不满意,保险公司不满意,人民群众也不满意。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监管思路,重拳出击,净化市场,将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期限中介机构逐出市场,为促进广东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三、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保险中介几项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广东保险中介行业仍将处于快速发展期、矛盾突现期和全面转型期。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未来五年内尤其是今年,全省保险中介系统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当前保险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全面实施广东保险中介行业“十二五”期间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转型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上来,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做好各项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近年历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及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转型升级,着力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改进市场监管,着力加强人才建设,在保险中介经营专业化、产业化的方向上取得根本性突破。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未来我省保险中介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围绕这一中心,要抓好以下五个着力点:
——转型升级。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全力推进中介主体结构、业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使中介机构从小而散向大而强转变,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加强监管。要加强和改进保险中介监管,全面建单立制,加强制度落实,规范市场秩序,防范保险中介经营风险,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改革创新。要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创新、允许失败的良好环境,支持保险中介机构敢闯新路,勇立潮头。
——提升服务。要形成以服务为基础,以专业为保障,以诚信为生命线的保险中介行业守则,着力改进服务品质,改善行业形象,提升社会地位。
——人才建设。要形成引进、培养、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形成诚信合规的行业文化,加强保险中介的人才建设,为保险中介行业的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今年已经过去了四分之三的时间。今明两年主要是打基础的阶段,力争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使我省中介市场转型初见成效,实现“市场主体有序发展,市场秩序基本规范,生存环境初步改善,专业经营成效突现”的局面。在此基础上,要再通过两至三年时间,到2015年,实现保险中介市场全面转型,造就一批有强大实力、富有创新精神、引领行业潮流的保险中介机构;形成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良性合作、融合互通的保险中介机构;树立起广大人民群众认同、诚实守信的保险中介行业形象。具体而言,我们要全力以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政策导向,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一是大力加强中介市场体系建设。努力建设以专业中介为主体,专业机构、兼业机构、从业人员合作发展、竞争共赢的市场体系。(1)积极支持专业中介机构健康发展。鼓励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中介专属产品,设立专属销售公司或建立专属经代关系。试点由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统一管理机动车辆年审点的摩托车辆保险业务。(2)抓紧出台兼业代理市场清理整顿方案。坚决淘汰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兼业代理机构,从严把好兼业代理机构的准入关。探索建立4S店、车修厂等兼业代理机构保险业务。二是积极提升中介业务发展质量。大力推进保险中介机构在销售、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中介业务品质,增加中介服务收入。三是努力做强做大保险中介机构实力。鼓励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本、整合等方式,形成包含代理、公估、经纪等多种业务、多种主体的大型保险中介集团。鼓励有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向寿险业务领域转型,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代理人队伍管理服务。在CEPA等经贸合作协议框架下,吸引港澳台及外国专业人士参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管理。为国际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保险中介机构进一步打开政策通道。支持我省的区域性代理机构升格为全国性代理机构,支持全国性代理公司在粤设立分支机构,做强做大我生活上保险中介机构的实力。
(二)加大监管力度,标本兼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增强保险中介监管的针对性与前瞻性。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机构非现场监管体系,建立中介行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经营、诚信服务等情况进行分级分类,反恰好类监管结果与现场检查有机衔接起来,重点打击以“过单”洗手续费为“主业”的中介机构,对这类中介机构,坚决依法吊销期限经营许可证。准确把握中介市场风险隐患,加大防范化解力度,特别是要通过规范化培训、风险提示、定期抽检、电话回访、举报奖励以及联合整治等方式,重点打击利用保险进行传销和非法集资的行为。二是加强保险中介监管制度建设。(1)完善保险中介市场退出制度。对拟退出市场的机构实施严格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单”洗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机构以退出市场来规避监管的行为。(2)全面完善中介机构手续费账户管理制度。强化落实专业中介机构手续费收入单一银行账户制度,进一步提升保险中介业务手续费支付的规范、透明程度。实行车辆流通及维修类兼业代理机构手续费收入单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将对该手续费收入单一账户实施网上公示,并作为保险公司手续费支付的唯一对象。(3)完善中介业务真实性核查制度。落实产险业务客户亲笔签名的销售确认书制度。保险公司要对核心业务系统实施进一步改选,产险公司应增加POS机出单物理地址等信息,寿险公司应完善业务系统神秘感信息自动纠错功能,加强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4)试点“见费开票,凭票入账”制度。出台制度明确保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的时限,不得拖延。试点实施保险中介机构“见费开票”制度,未收到中介费用不开具发票,保险公司获得发票后则“凭票入账”。(5)试点产险公司经代业务管理部门,探索通过该部门的专人、专门代码管理经代业务。三是加大制度落实的检查力度。有效运用独立检查、飞行检查、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保险中介一系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依法采取暂停相关业务等监管措施;对于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依法实施“严查快处”;对于涉嫌犯罪的机构和个人,依法移交司法部门。
(三)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专业技术优势。一是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行业基本服务标准。围绕代理、经纪、公估等专业服务流程,针对服务内容、范围、时限等提出规范化要求,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行业基本服务标准。同时,主动通过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公布,加大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机构规范服务的监督力度。二是明确保险中介专业服务定位。(1)支持保险代理机构成为保险产品销售和服务的重要网络平台。充分利用代理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有效弥补保险公司尤其是新成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不足的缺陷。推动代理机构紧跟市场脉搏,提供多元华的增值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风险保障需求。(2)引导保险经纪机构成为全社会的风险管理顾问。鼓励经纪机构发挥为客户规划管理保险业务的独到优势,在定价模式、服务模式等方面走出区别于现有模式的新路子。建立招投标业务的经纪人引进和报告制度,支持保险经纪机构参与大型商业保险和各类招投标业务。支持保险经纪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开发个性化的保险产品或风险保障计划,降低损失发生概率和金额。(3)突出保险公估机构独立第三方的公正地位。引导保险公估机构逐步改变目前依附于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形成品牌化经营模式。积极沟通相关司法与政府部门,提升公估报告的司法效力与适用性。鼓励有条件的公估机构为保险业提供专业技术培训课程。三是大力拓宽保险中介服务领域。保险中介要充分发挥市场触角灵敏的优势,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个性化需求,在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以及建设幸福广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发挥经营成本低的优势,延伸服务地域,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拓宽服务范围,向建筑工程、五金矿产、工程机械、化工环保、海事船舶、医疗责任等领域发展。
(四)探索机制改革,努力形成业务创新模式。一是探索保险产业链最优整合。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保险中介机构合作,建立起稳定的专属代理关系和销售服务外包模式。推进保险公司实施产销分离和查赔分离,逐步将代理销售、查勘定损的队伍整合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对于参与产销分离合作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时放宽条件。二是探索保险中介新型商业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保险中介机构打造类似于保险超市的保险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可选择不同类型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统一平台;鼓励建立专业中介机构整合管理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新模式,探索专业机构的纵向优化和横向整合。研究保险中介机构在利用兼职代理人开拓业务方面的新模式。三是推进更多的保险中介新服务。通过区域保险监管政策调整,逐步引导专业中介机构深入社区,精耕细作地做好社区保险服务。鼓励中介机构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四是改革保险中介机构管理机制。围绕“强内控,防风险”的要求,落实《广东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治理指引》,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内控管理机制以及业务管理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五是加强新技术的应用。鼓励保险中介机构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建立可提供多家保险公司产品与服务的综合性平台。鼓励大型保险中介机构开发自有核心业务系统,并尝试与保险公司业务平台对接。探索建立广东保险公估估价及收费信息平台,与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实时对接。
(五)强化人才建设,积极培育诚信行业文化。一是出台政策措施,支持中介从业人才队伍加快发展。通过分级考试、直接授予资格等措施,促进非珠三角地区保险营销队伍的发展。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到非珠三角地区任职高管人员。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类人才有序、合理流动。设立人才专项奖励基金,表彰在推动行业科学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二是加强职业规划,推动队伍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个人代理人薪酬标准和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佣金收入与业务品质、客户满意度等指标相挂钩的考核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和完善中介从业人员保障体系,增强其归属感。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实现诚信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建立多层次的代理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制度。推动建立公估师资格培训与分级考试认证制度。开设不同类型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员培训课程。支持中介机构与高校建立人才培训战略合作机制。完善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探索保险中介机构培训外包模式。四是培育诚信文化,建立保险中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覆盖代理人、员工、高管等各层面从业人员的诚信记录档案,探索资信披露制度。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激励机制,增加对从业人员诚信度的“硬约束”。建立银邮机构网点及柜面销售人员数据库,强化对银邮机构销售误导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六)注重合作共赢,大力培育良好发展环境。一是积极沟通,营造有利于保险中介发展的政策环境。积极争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代理制从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推动代理制从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试点。争取各地党政部门将保险中介行业纳入当地金融业扶持政策的范畴,并借助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社会管理。研究出台《关于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合作的指导意见》,支持保险公司与专业中介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形成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三是加强指导,加快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建设。推动各地市设立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各中介机构应积极加入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及时履行缴纳会费等会员义务,其执行情况将被纳入监管工作范畴。鼓励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开发中介信息系统平台,探索中介机构业务数据统一上线管理。发挥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沟通、交流和桥梁作用。鼓励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检查。探索由保险中介行业协会承担中介从业人员考试管理、教育培训、对外交流、纠纷协调处理等职能。四是大力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保险中介行业的认知度。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重点宣传保险中介行业诚信展业、服务群众的典型事例,适时举办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服务之星”、“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以公益宣传为切入点,举办“保险,让生活更幸福”等主题的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集中保险中介行业资源,适当参与社会公益慈善活动。通过网络、电视、电台、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地树立保险中介行业的社会形象。
当前我省保险中介改革、发展与监管已站在一个新起点,进入一个新阶段,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目标,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同心同德,真抓实干,百折不挠,勇往直前,就一定能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实现新目标,开创新局面,为建设幸福广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