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级地震。截至4月27日,已在尼泊尔与我国西藏境内共造成3900多人遇难。大灾大难面前,保险业总是参与救援的“急先锋”和最佳后援之一。
本次尼泊尔地震的发生再次引起业内对巨灾保险的关注。目前,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已纳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保险“新国十条”也指出,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据了解,我国的巨灾保险制度将遵循“三步走”的方案,第一步是开展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课题研究,做好制度顶层设计;第二步是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做好巨灾保险立法工作;第三步是选择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为突破口开展试点,逐步建立起包含主要自然灾害在内的综合性巨灾保险制度。
近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已在北京成立,该共同体是在保监会指导下,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在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组建的巨灾保险合作组织,涵盖了包括国有财险公司、股份财险公司、外资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在内的45家成员。
据悉,该共同体的成立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创新尝试,对推进我国巨灾保险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